摘要:新京报讯(记者陈琳)“个体网店”可将网络经营场所变更为实体经营场所;经营多个网络经营场所的个体网店可申请“一照多址”登记。为发挥电商平台优势,激发个体经济活力与创造力,北京市拟出台17条举措,支持平台经济发展,促进灵活就业。近日,北京市市场...
新京报讯(记者陈琳)“个体网店”可将网络经营场所变更为实体经营场所;经营多个网络经营场所的个体网店可申请“一照多址”登记。为发挥电商平台优势,激发个体经济活力与创造力,北京市拟出台17条举措,支持平台经济发展,促进灵活就业。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关于优化电子商务经营者准入服务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正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集意见时间截至2月12日。
在优化准入服务举措方面,结合个体电商在经营中较为常见的问题及需求,在取得市场监管总局支持的基础上,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创新性地提出了支持个体电商通过地址变更方式拓展线下经营渠道、支持个体电商采用“一照多址”方式记载多经营场所信息、支持个体电商通过个转企方式实现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转换等举措。
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于符合北京市住所政策要求的经营场所,仅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可通过线下窗口或“e窗通”服务平台申请办理地址变更,将网络经营场所变更为实体经营场所。经营范围项下不再标注“仅限于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限制性用语。
“个体网店”也将能用“一照多址”的方式,记载多经营场所信息。征求意见稿提出,经营多个网络经营场所的个体网店可申请“一照多址”登记,相关网络经营场所地址以“二维码”形式展现,网址变更增删均无需更换营业执照,社会公众扫码即可查询各场所具体信息。
同时,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接,对于在电商平台开展经营活动且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由其授权同意后,可由电商平台通过线下窗口或“e窗通”服务平台集中批量代为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对于进驻平台的经营者,电商平台应依法要求其提供身份、居所、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核验、登记并建立档案,至少每六个月核验更新一次。
此外,电商平台不得强制依法无需登记的自然人办理营业执照。对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自然人,电商平台不得强制要求其办理营业执照。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创新实施触发式监管”等举措。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个体网店”坚持“无事不扰”原则,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以外,原则上不开展线下监督检查,最大程度减少对正常网络经营活动的干扰,减轻个体工商户的负担。
编辑 白爽
校对 李立军